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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违约交付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6-16 12: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商品房违约交付的情况下,具体的损失赔偿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来确定。该条规定指出,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在确定损失赔偿额时,需要综合考虑实际损失和可预见性等因素。
  • 当商品房开发商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时,根据法律规定,在违约发生时,守约方有权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和利益最大化原则。如果违约金数额较高且能覆盖实际损失,守约方可能会选择违约金;如果定金数额较高且能作为有效的惩罚措施,守约方可能会选择定金。
  • 在商品房违约交付的情况下,除了赔偿损失外,违约方还可能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具体责任形式取决于违约情况和守约方的要求。如果违约情况严重且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如果违约情况较轻,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以恢复合同履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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