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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患有精神病,经治疗一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这种情况可以离婚吗?

离婚 2019-04-25 18: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感情如果已经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可以离婚。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无过错方可争取适当照顾。如果协商不成,可约见律师,详述情况,请律师分析并协助制定处理方案。律师费参考按政府指导价的标准收取,可据复杂程度和当事人需求适当调整。
    如果您需要律师服务,可以预约面谈,了解详情后再定收费方案。
  • 依据《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即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判决离婚。
    所以,如果你想第一次起诉就判决离婚,是要准备一些证据证明她隐瞒了精神病,除了在诉讼中可以向法庭申请到以前的医院调档外,还可以找一些其它的证据,比如证人证言。
    除你家人可以出证外,给你发短信的那个人你也可通过手机号找一找,帮你出证,另外,在诉讼中,对于对方的行为能力,法官可能还要通过司法鉴定的方法来确定,由她的亲属作为代理人参加离婚诉讼。
    如果确定女方确实在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可能第一次起诉就会判决离婚,否则,你可能要经历第二次甚至第三次离婚诉讼,但不会永远离不了婚。 因女方有精神病,子女一般不会判决由女方来养。
    但是因为她有病,在离婚时甚至在离婚后你要在经济上给予适当的照顾,比如在离婚时一次性给付一些经济帮助,或离婚后多长时间内定期给予一些经济帮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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