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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诉必须在当地居住满一年吗?如果你不满意,你就不能起诉吗?

其他 2024-06-20 1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诉讼管辖是很复杂的问题,具体到哪个法院起诉,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类型来判断。一般情况下,原告都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是个人的,住所地为经常居住地,即其在户口所在地之外居住满一年的地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你好,提起民事诉讼时,一般是要你到你要起诉的那个人所在地的法院办理的。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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