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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延迟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责任赔偿问题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6-20 1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延迟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当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如果用人单位延迟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应得的工资;其次,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介入调查并维护劳动者权益;最后,劳动者还可以选择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存在: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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