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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肇事者 我是全责 对方骑电动车 导致她嘴和鼻子缝了针 其他地方没有受伤 今天那方打电话说要我垫付住院费 还说不给就起诉我 说他现在这样毁容了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 我想知道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我是商业险和强制险 万分感谢 如果可以的话我会找你代理我的案子 万分感谢还说不给就起诉我 我想知道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我是商业险和强制险

保险纠纷 2019-04-27 14: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祸伤人后保险公司赔偿如下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
    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 将肇事者、车主、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交通肇事后致人重伤逃逸的,目前强制险最高的赔偿限额为十二万元。
    如果受害人因医疗或者抢救费用超过该限额,而肇事者无力赔偿或者还没有找到肇事者的,由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在找到肇事者后,由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向肇事者追偿。
    法律链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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