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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我跟现在的老公一点感情也没有,跟他说离婚他也不同意,如果分居三年会自动离婚吗?

离婚 2019-04-27 16: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你们协议离婚不成,您可以到男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依您所说的情况,你们属于法律规定中“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感情破裂情形。 离婚还涉及对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
    对夫妻共同财产您有权要求平均分割。子女抚养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方生活;双方可以协议随父方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准许。
  • 首先,不存在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这一概念。结婚以去登记为准,即以办理结婚证为准,相应的是,离婚也以办理离婚证为准(如果是诉讼离婚,则以判决书为准)。所以说,结婚和离婚都需到相应部门办理书面手续,故不存在所谓“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说法,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
      其次,婚姻法规定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合导致分居满两年以上,构成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这个规定有三个要件,一是要分居满两年;二是分居因感情不合引起,而不是其他原因,如工作调动等因素;三是即使符合前面两个要素,也仅是属于被法院认定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一方提出感情不合导致分居满两年以上,需要有证据证明,并被法院采信,继而可能法院支持主张离婚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判决离婚。

  • 1、夫妻分居两年以上,属于法定的可离婚情形,你可以要求起诉离婚。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供养女方及其弟弟读书,应视为夫妻双方对弟弟的赠与,与协商支付女方补偿款无关。
    3、主张有夫妻共同债务的,主张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并要说明这些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开支。
    4、如你所述情况属实,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大概时间3-6个月。
  • 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
      
    (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
      
    (5)其他的情形。
    按照前述的分析,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间经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间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差异太大,或者婆媳关系不合,象这样的情形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最长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最长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诉。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所以,坚持离婚的一方到法院诉讼离婚,不是说很快就可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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