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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分手资金要求返还

同居 2024-06-26 2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恋爱期间,转账并非都可以被认定为赠与。如果转账金额具有特殊含义(如1314、520等),特别是在特殊日期,通常会被视为赠与。但如转账金额较大或涉及贵重财物,且转账留言、红包描述或聊天记录中明确表明为借款,那么这部分转账应被认定为借款,而非赠与。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而借款则是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 如果转账被认定为借款,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私下协商,要求对方返还。如协商不成,可以准备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款项为借款,并到法院起诉维权。在起诉时,需确保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并记明相关事项。
  • 如想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借款,需准备以下证据:1. 转账记录,证明款项已实际支付;2. 聊天记录或转账留言,证明款项为借款而非赠与;3. 如有其他证据,如借条、证人证言等,也可一并提供。确保证据充分、真实,有助于法院认定借款事实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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