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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在2024年5月18日在乡镇卫生所发烧拿药,有一位男士在我后面排队听到我的名字觉得我好看留意了一下,今天他再次去卫生所看病时病历单背后是我5月份的病历单,并通过上面信息加上了我的微信,这属不属于泄露病人隐私?是否可以向上级举报?该如何举报

侵权赔偿 2024-06-27 1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的隐私被泄露,可以举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不得泄露病人隐私。如情况严重,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持续被侵犯,造成心理和生活上的困扰。建议您向当地卫生局举报此情况。
  • 针对隐私泄露,您可以选择向医疗机构投诉或向卫生局举报。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您希望问题的处理速度和影响范围。向医疗机构投诉可能处理更快,而向卫生局举报则可能引发更广泛的调查和整改。
  • 您的隐私被泄露,可以举报。具体操作:1. 收集证据,如微信截图、病历单等。2. 联系乡镇卫生所,表达投诉意向并要求处理。3. 若卫生所无回应或处理不当,可向当地卫生局提出书面举报,附上证据。4. 保持沟通,跟进处理进展。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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