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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周的工作,公司以不合适为由辞退,说没有工资,如何维权

无故辞退 2024-06-27 2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建议到当地有管辖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权。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
  • 你好!根据《劳动法》员工入职要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在被辞退那天起两个月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和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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