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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工地发生了意外

工伤索赔 2024-06-29 04: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在申请工伤认定后,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您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如果申请工伤认定时缺少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可以尝试提供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服务证、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果确实无法提供,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劳动关系。
  • 工伤认定后,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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