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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现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吗?试用期员工与转正后的员工,同工同酬吗?谢谢!

合同纠纷 2019-04-28 16: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年休假没有休,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年休假工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你完全可以休
    2014.1—3月份产生的带薪年休假。
    3.看护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方享受10天的看护假。
    4.公司若有违法行为,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站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 陪产假,指的是希望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而独立的男性带薪护理假,为男性分担生育责任提供机会保证,将会是立法理念的一个重大飞跃,表明在性别平等方面的立法朝着先进的理念又迈出了一大步。但是男性陪产假并不是各个地方都有的。虽然个别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近似于陪产假的规定,但是,究竟如何实施,还要看当地的政策。 陪产假每个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都不尽相同。  第二十五条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双方,享受下列优待:  
    (一)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第二十七条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  
    (一)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按此规定,则男方的护理假=15+5=20天了,具体你们那边怎么样,请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查看本省的〈计划生育条例〉中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中具体法律条文。
  • 有关试用期的劳动纠纷问题,以下是法律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内。
    3.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试用期工资最低为转正后的80%,同时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交纳各项社会保险。
    5.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由此可以看出,同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二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三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一般而言,同工同酬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男女同工同酬。在劳动报酬分配上的性别歧视由来已久,而且难以根除;第二,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直至今天,某些国家和地区也还存在这种分配歧视。
    我国自解放以来,基本消除了这种歧视现象;第三,地区、行业、部门间的同工同酬。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与生活水平差异很大,各个行业、部门的特点也都有所不同,因此,存在着地区、行业、部门间“同工不同酬”的现象;第四,企业内部的同工同酬。
    这是同工同酬中最重要的内容。在同一企业中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有权利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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