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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三号签订的租赁合同,时间是从七月十五日到次年七月15日。请问没到入住时间退租房费和押金可以拿回来吗。合同生效吗

租赁合同 2024-06-29 15: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拿回,但具体情况需根据合同条款。依据《民法典》规定,若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若租赁期未满且合同中有相应条款,通常可以要求退还房租和押金。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资金损失或法律纠纷。
  • 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调解和诉讼。首先应与房东协商,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第三方调解。若仍无法解决,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提起诉讼,要求退还房租和押金。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来决定。
  • 可以,但要看合同。若合同中规定了退租条款,按条款操作即可。若无明确规定,可与房东协商退租及退款事宜。协商不成,可依据《民法典》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具体操作包括:1.查阅合同条款;2.与房东沟通协商;3.准备相关证据,如合同、支付记录等;4.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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