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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公司提出了辞职,他同他同意了但是签的不是他同意了,但是签的不是。我要离职的30天后的那个日期给我批的是其他日期,我可以走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6-29 1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离职,但需完备交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若您已提前30天书面通知,到期限后可离职。但请注意,应确保交接手续完备,以防单位主张因未办理交接而造成的损失。
  • 处理方式有:1. 与公司协商确定离职日期。2. 依法提前30天书面通知后离职。
    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如果公司同意您期望的离职日期,可协商确定。否则,依法提前通知后离职更稳妥。
  • 可以离职。
    操作如下:1. 确保已提前30天向公司提供书面辞职通知。2. 在离职前与公司协商并完备工作交接手续。3. 如公司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可依法主张损失。这样做既符合法律规定,也能避免后续纠纷。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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