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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家房屋拆迁,我户口不在老家,老房子没有分到房产,但是我哥以我的名义分的有房子,现在在他手里,我怎么要出来。我老家房屋拆迁,我户口不在老家,但是我哥以我的名义分的有房子,我怎么要出来。

拆迁补偿 2019-05-03 11: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的政策不同,如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因此按户口补偿多存在于有回迁安置房的项目中。
    另外延伸一个问题,只有户口没有住房的情况下是否有补偿?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按户口补那么我的户口在就应当有相应的安置就补偿。
  •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拆迁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因此,此种情况下,离婚拆迁补偿款不进行分割。
  • 拆迁前的赠与协议在拆迁后是否一样有效力,关键在于财产是否完成实际交付,即动产交付,不动产(房屋)是否办理过户登记。例外情形,属于公益(救灾、扶贫等)、道德、公证的赠与,不允许赠与人撤销。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谓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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