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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4年3月提的离职被拒绝而后四月离职申请通过到今天6.19仍然不让离职不让走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6-30 0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书面向公司发出离职通知,但公司仍然拒绝你离职,你可以到期后直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离开。如果公司强行阻止你离职,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他们会依法介入处理。
  • 如果公司在你离职后拖欠工资或拒绝支付经济补偿,你可以首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维权过程中,记得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劳动合同等。
  • 从法律角度看,公司无权拒绝你合理的离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你的离职申请符合这一规定,公司就应当予以批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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