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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的店铺他是转让的,我把他的押金给他,房东还要收我押金吗?

房屋租赁 2024-06-30 07: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已支付前租户的押金,房东通常不应再向您收取押金。押金是保障双方权益的一种方式,避免损害对方利益。若您遇到房东重复收取押金的情况,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房东沟通,指出其不合理性。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您的权益受损。
  • 针对您的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与房东协商,明确押金事宜,确保不重复支付;二是如遇争议,可寻求法律援助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选择处理方式时,建议先尝试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再考虑法律手段。
  • 若您已支付转让者的押金,房东不应再收您的押金。如遇此情况,首先与房东沟通,要求合理解释。若沟通无果,可保留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租赁合同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同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益和维权方式。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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