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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贷款偿还的问题

金融借款贷款 2024-07-02 1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还款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包含还款方式等条款。若合同未明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据《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如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如果想提前偿还贷款,首先应与贷款机构协商并达成一致。在合同中查看是否有关于提前还款的条款,如有则按条款操作。如无明确条款,可与贷款机构协商修改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提前还款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或手续费,具体金额和方式需与贷款机构协商确定。
  • 贷款合同中的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载明。利率的确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政策,不得超过法定利率上限。同时,利率的变动和调整也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如需调整利率,需经借贷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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