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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农村闲置宅基地利用政策

土地纠纷 2024-07-02 11: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利用政策中,对于闲置宅基地的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这意味着一旦农村村民将宅基地上的住宅进行转让、出租或赠与,他们将失去再次申请宅基地的资格。因此,在转让闲置宅基地时,需要谨慎考虑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 农村村民想要利用闲置宅基地进行经营活动,首先需确保经营活动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其次,应咨询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了解是否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或获得批准。最后,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经营活动,确保合法合规。
  • 从法律角度看,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利用主要受到以下限制:1. 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2. 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3. 转让、出租、赠与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4. 利用宅基地进行经营活动需符合规划和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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