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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由男方投资,在女方不知情、不同意的情况下,女方是否可以追回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7-02 12: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婚姻紧张期间,擅自出售、变卖夫妻共同的房产、车辆;擅自转让公司股份股权;在短时间内以大额取现、多次取现、频繁转账、透支消费等手段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利用对公司投资的名义,将共同存款转到公司,再次进行交易操作;将属于共同财产的收入,转由他人代收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可以起诉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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