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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30年属于我吗?

土地纠纷 2024-07-02 16: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指从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开始有效的使用年限,因为土地归国家所有,购买或者划拨的都是使用权。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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