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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这个男方还没有跟女方离婚,又跟别的女人生孩子了,这样是不是就构成重婚罪了!

离婚 2019-04-30 15: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讲的是男女双方都未离婚且又生活在一起并生下了孩子,是否是重婚罪,这个要看情况:若对外是以夫妻的名义同居和生活且生下一子,且周围邻居都这样认为,这就要以重婚罪追究刑事责任了;若不是以夫妻的名义同居和生活,只是私下里非法同居,那这个不能算重婚罪,只能从道德方面进行遣责,但生下的孩子男女双方都有抚养责任。
  • 关键看和情人是否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按照法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构成重婚罪。你陈述的情形属于有配偶而重婚的,重昏的表现形式为和他人领取结婚证或者虽没有结婚证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是重婚,否则就是非法同居。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因此,只有当外遇达到事实婚姻的程度时,才可能构成重婚。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
    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二)客观要件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三)主体要件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四)主观要件  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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