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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介绍我到一个工厂去上班,工厂工商登记日为5月14日,我5月10号就去上班到今天,工厂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我可以要求工厂赔偿嘛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7-03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完全可以要求赔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您所就职的工厂需要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由于工厂尚未履行这些责任,您可以要求工厂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会根据您的工作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六个月也会支付相应的补偿。请尽快行动,避免影响您的合法权益。
  • 是的,您有权利要求赔偿。推荐的处理方式包括:首先尝试与工厂的负责人进行协商,达成赔偿的协议;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并要求工伤赔偿。在此过程中,务必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等,以便在维权时使用。
  • 针对你的情况,确实可以要求工厂赔偿。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首先,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如医疗证明、工作记录等;其次,与工厂进行协商,明确提出赔偿要求;如果协商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还可以选择提起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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