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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离异后判给女方,但孩子一直住在男方家里,女方还能要抚养费,还是变更抚养权?

子女抚养 2024-07-03 15: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是可以要孩子抚养费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法院应予准许变更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根据《婚姻法》规定,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都需要法院的认可1、双方协议变更。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
  •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只能提起抚养权变更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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