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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姥爷和我姥姥过世了,有四个女儿,老四小的时候送人了,一直没有和我们在一起生活,就是偶尔联系一下,也没有照顾过老人,也没有出钱出力,现在她想继承财产,请问她有权利么?能继承多少?

遗产继承 2024-07-03 1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产继承是根据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或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的。如果没有遗嘱或协议,则遵循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应均等分配遗产。在这个情况下,你的姥爷姥姥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或协议指定继承人,那么四个女儿都有继承权,均等分配财产。至于老四,虽然她平时没有和你们一起生活,也没有照顾过老人,理论上仍然有继承权。你们可以协商确定她的继承份额。
  • 针对遗产继承问题,首先确定是否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如果有,则按照遗嘱或协议执行。若无,则按法定继承处理。在法定继承中,四个女儿都有相同的继承权。关于老四的情况,如果她从未与老人共同生活或尽过赡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你们可以考虑她的实际情况,与其他继承人协商调整继承份额。
  • 老四是否有权继承财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她从未与你们共同生活、未承担赡养义务,且没有遗嘱指定她继承,通常无权直接继承遗产。但你们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或通过与其他继承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来分配遗产。在考虑遗产分配时,应尊重每位继承人的权益,同时遵循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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