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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昨天在公园带孩子玩耍,对家家长打了我们孩子(两岁)。我们报警,不和解,警察带我们双方在警局做笔录,然后就让对方走了。 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继续追责对方?

其他 2024-07-03 2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应该继续与警方沟通,表明追责意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受处罚,特别是伤害不满十四周岁儿童,情节严重,可处十日以上拘留及罚款。如不及时追责,可能让对方逃避法律责任,影响社会公正。
  • 您可以选择通过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来追责。民事诉讼可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等,刑事诉讼则针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伤害程度和您的具体诉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明确最适合的追责路径。
  • 继续追责,可:
    1. 与警方保持联系,了解案件进展。
    2. 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
    3. 收集证据,如医疗记录、目击证人等。
    4. 根据律师建议,提起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
    5. 如对方被定罪,可在诉讼中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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