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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我四百块不还

债务追讨 2024-07-04 14: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方一直不还钱,你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和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你需要准备起诉状,明确列出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据。法院会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 起诉对方还钱需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明、借款凭证(如借条、转账记录等)等材料。如果借款时有担保人,还需提供担保人信息。同时,确保起诉状中明确列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 如果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等。同时,持续关注对方财产状况,一旦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即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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