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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瓶电动自行车超车的时候不注意把对方撞倒了,后续对方医疗费,误工费索要8000,他只是脸上鼻子上轻微的擦破划伤,没有骨折,请问合理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7-04 1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因骑电动自行车超车时不慎将对方撞倒,对方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共计8000元。鉴于对方只是轻微擦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您确实需要承担赔偿对方相关费用的责任。学校如果未尽到教育和管理职责,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建议尽快处理,以免增加赔偿金额或引发法律纠纷。
  • 针对这一情况,您可以采取协商和诉讼两种方式解决。建议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建议签订赔偿协议。如果协商无果,再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时间、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最适合的方式。
  • 合理。建议的处理方式如下:首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建议签订赔偿协议;如果协商不成或对方拒绝赔偿,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如果学校存在过失,也可以向学校主张赔偿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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