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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哪里做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25 15: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交通事故伤情鉴定去哪里做
    1、交通事故伤情鉴定去伤残鉴定机构做,具体情况如下:
    (1)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机构必须选择有资质的机构;
    (2)受害人方可以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3)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这时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4)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伤情鉴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如何申请伤残鉴定
    1、交通事故当事人申请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
    (1)被评定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二、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4、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去哪里做
    1、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选择在有相应的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相关的鉴定,如伤残等级鉴定等。但一般建议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经由法院备案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结果更能被司法机关认可。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九条
    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需要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鉴定聘请书。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期限是十五日。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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