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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公司发离职通知书,离职原因为拖欠工资不交社保,这属于被迫离职吗?2.公司说不签不合理的离职材料就不给离职证明,可以直接离职然后去仲裁吗?3.仲裁请求可以写请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吗?4.离职第二天就去仲裁,因为没有开具离职证明导致不能入职的,怎么计算赔偿金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7-04 1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的,因公司拖欠工资和不交社保而离职,属于被迫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应按月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拖欠,否则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赔偿金。若因公司原因未及时出具离职证明导致不能入职新工作,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对公司不签不合理的离职材料就不给离职证明的情况,您可以选择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合理的离职材料并出具离职证明。如协商无果,可直接离职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并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社保。
  • 可以。
    1. 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并拒绝出具离职证明,首先收集证据,如工资单、银行流水等,证明公司拖欠工资的事实。
    2.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包括出具离职证明、支付拖欠工资及可能的赔偿金。
    3. 如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对于因未开具离职证明导致不能入职的赔偿金计算,通常根据实际损失来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新工作的薪资待遇、福利待遇等。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赔偿金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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