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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公司只发放工资的70%,没有绩效工资,且生育津贴归公司,广东地区,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7-04 2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广东地区,产假期间公司发放工资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公司应依法按照女职工产前工资标准全额支付工资,不得降低工资标准。若公司只发放工资的70%并无绩效工资,且生育津贴归公司所有,这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有权依法维权,若公司不按规定执行,可能面临罚款、赔偿等后果。
  • 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需视公司是否缴纳生育保险而定。若公司已缴纳生育保险,员工应享受生育津贴;若未缴纳,公司应依法支付员工全额工资。公司仅发放工资的70%而没有绩效工资的做法可能是不合法的,女职工可以就此与公司沟通,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 在广东省,产假期间工资的计算应依据是否参加生育保险来确定支付标准。公司仅发放工资的70%而没有绩效工资,且生育津贴归公司所有,这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女职工应首先与公司沟通,提出按法律规定支付工资的要求,并保留相关证据如沟通记录、工资条等。如公司不配合,可以考虑向劳动部门投诉或采取法律途径解决。建议女职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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