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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参加生育保险,休产假期间公司只发工资,不发生生育津贴,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谢谢你

社会保险 2023-06-12 0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应该由单位发方生育津贴
  • 公司的做法是对的,生育津贴与女职工产假期工资,不能重复享受。职工在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企业不再发放产假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职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企业发放产假工资
  • 您好,生育津贴带有社会保险和工资的双重属性。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有社保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无须另行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则应按照生育津贴的标准向职工支付生育期间的工资。因此,单位要求以生育津贴抵补已经支付的工资,是完全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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