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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是这样的情况。我每天工作13个小时,不给我加班费。我说的是以后给我休息。这样做是否合法?

讨薪 2024-07-04 2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区分具体情况。如果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加班时间支付加班费,则属于合法行为。如果与用人单位未达成一致,不支付加班费,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索要加班费必须要取证。市劳动部门提醒,按规定,加班费是对劳动者放弃法定假日休息的一种补偿,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所在区、县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另外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劳动诉讼。针对不少市民索要加班费无果的现象,市劳动部门提醒,市民若想领被克扣的加班费,首先要有维权意识,其次是必须取证。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可以保留的证据有很多种形式,如单位的考勤表复印件,如有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名,或者盖单位公章的,还要能够反映劳动者人数尽可能多的考勤表。在主张权益时可以以此为证,同时结合其他证据,如人证、录音等,作为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
  •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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