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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两个人结婚前同居,最后没有结婚分居,一方要求赔偿青春损失是合法的吗?

同居 2024-07-05 07:5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分手时对于青春损失的赔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如果一方愿意给予,是一方自愿行为;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是不予以支持的。因一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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