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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时,合同和付款人不是同一个人。合同丢失了。租房时,我与房屋经纪人签字。我是租金付款人。现在签订合同的人已经离开了。房子一直由我管理。到期后,这也是我支付的房间。中介一直在寻找房子的问题。现在有2000元的房屋押金。经纪人没有还给我。我该怎么办?告诉他还我的房租还是只要求他还押金?非常感谢。

房屋中介纠纷 2024-07-05 0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东租房合同丢了可以及时联系租客复印合同或重新签订,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诉诸法律,由法院调查取证后裁定,房东与中介公司签订的租房合同丢了可以直接联系中介公司进行复印。《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因房屋中介问题所产生纠纷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就合同的约定方式进行纠纷处理。如果处理不成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问题。
  • 您好,根据双方约定,如中介构成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有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给您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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