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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员工得了癌症公司要辞退,应如何补偿

无故辞退 2024-07-05 0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在职期间若被诊断出癌症,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根据该法第四十条,若员工因患病在规定医疗期满后无法继续从事原工作,公司有权提前三十日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必须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不按规定办理,可能会面临法律纠纷和社会舆论的负面影响。
  • 针对在职员工患癌症的情况,公司应提供合理的补偿措施。处理方式包括与公司协商经济补偿、申请医疗期延长以及寻求劳动仲裁等途径。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结合员工的实际病情、公司的态度和行为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最大化地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 对于患癌症的在职员工,公司应给予补偿。具体操作步骤包括:首先,与公司进行协商,根据员工的病情和工作状况,制定合理的经济补偿方案;其次,如公司不配合,员工可申请医疗期延长,期间工资和社保等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最后,如果问题仍无法解决,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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