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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企业签了合同,15号发工资,但是每个月20号发工资。那么,如果我申请离职,我可以不提前三个月申请就辞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7-05 0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但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需保留好辞职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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