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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私家车和一辆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自己私家车全责,和公交车协商,自己赔偿公交车的车损,自己的车出险走保险公司,定损员说定损的费用里面要扣除100元的交强险无责在赔,合理吗自己的私家车和一辆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自己赔偿公交车的车损,自己的车出险走保险公司,合理吗

保险纠纷 2019-04-29 07: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车损险中,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①碰撞、倾覆、坠落;②火灾、爆炸、自燃;③外界物体坠落、倒塌;④暴风、龙卷风;⑤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⑥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⑦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车损险的赔偿项目包括如下:  
    1.保险车辆由于保险责任事故造成损坏而产生的修理费用,以及您对车辆采取的合理的施救(保险车辆失去正常行使能力情况下拖运费。  
    2.抢救过程中使用他人(非专业消防单位)的消防设备所消耗的合理费用因抢救而损坏他人财产,应该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部分。  
    3.雇佣拖车在拖运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保险车辆损失扩大的部分)及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车损险的赔偿额度包括如下:  保险公司会根据您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赔偿所有应赔偿总金额的80%-95%(其余部分为保险条款规定的免于赔偿部分)。  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赔偿80%,负主要责任的赔偿85%,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赔偿90%,被保险人负次要责任的赔偿95%。
  • 建议报警,以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承担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在交通事故中,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交强险对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如下: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2.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交强险对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如下: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备注: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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