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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在对方公司工作期间,对方认为我的原因造成公司的损失,双方此后再无其他劳动争议,协调书有这句话,以后对方公司再也不能起诉或者仲裁我了吧?其实也不是我的原因,就是我已离职,对此没有任何证据了。对方认为我的原因造成公司的损失,双方此后再无其他劳动争议,以后对方公司再也不能起诉或者仲裁我了吧?

仲裁 2019-05-04 02: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有以下情形时,可以提请劳动仲裁:
    一般来讲,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先予执行
    1、条件: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2、先予执行申请书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劳动争议发生时不可以直接起诉,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争议起诉不需要提仲裁裁决结果。只要一方起诉,仲裁裁决书就不生效,也不需要法院撤销,实际,起诉后,法院就是重新开始审理,仲裁过程可以当没发生过。劳动合同关系其实不准确,应该是劳动关系,由于仲裁裁决书不生效,法院自然不需要纠正。
    总之,法院并没有错误。如果你想上诉成功,还得从实体证据上考虑,究竟存不存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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