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追尾的保险理赔流程如下:1、机动车在保险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的责任,当事人根据保险合同条款中的保险内容申请保险理赔;2、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索赔申请书、双方车辆保险单原件复印件、双方财产损失清单发票、技术鉴定证明、事故责任认定、救援费发票、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被保险人的银行账户、驾照正副本及复印件;3、材料提供正确及时,保险公司将在3至5个工作日内迅速理赔,投保不计免赔保险的,车辆追尾事故将无额外损失。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