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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的叔叔离婚,一女儿女方带走了,我结婚后跟我和老公共同生活了十年,他平时不在家,过年过节时回家,吃住都是我们出钱,没给我们一分钱过,后来自己买了房子就不跟我们住了,老人去世了留下好几十万的遗产,老公的哥哥给独吞了,现在老人女儿也来挣遗产打官司,请问我们赡养过的有没有继承权

遗产继承 2024-07-11 10: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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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们没有直接的继承权,但可主张分得部分遗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及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多分。你们赡养了老人,虽非直系血亲,但可据此主张分得部分遗产。若不及时处理,可能丧失主张权益的机会。
  • 常见的处理方式有协商和诉讼。首先尝试与继承人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按你们的贡献分得部分遗产。若协商无果,可收集证据,通过诉讼途径主张你们的权益,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 有继承权的可能性较小。但你们可:
    1. 收集证据,证明你们对老人的赡养;
    2. 尝试与继承人协商,争取部分遗产;
    3.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4. 法院会根据你们的赡养情况及其他因素,判决是否分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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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的叔叔离婚,一女儿女方带走了,我结婚后跟我和老公共同生活了十年请问我们赡养过的有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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