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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个案子问一下,一年前我妈和我做公交车打架了,造成对方轻伤二级,今年五月份我妈住五院检查出来双侧肋骨骨折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7-11 2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妈妈的骨折确实是之前打架造成的,理论上是可以追究对方责任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事情已经过去一年,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可能变得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如果证据确凿,对方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如果想要追究对方责任,首先应当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然后,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并申请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可以依法追究对方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 如果对方的指控没有事实依据,你们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反驳,如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同时,可以请律师协助处理,确保你们的权益不受侵害。如果对方坚持无理指控,你们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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