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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而且目前只有购房合同,还没有房产证的,现在准备要离婚,离婚前想把房产过户给一方,请问有效不。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而且目前只有购房合同,还没有房产证的,离婚前想把房产过户给一方

离婚 2019-04-30 15: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你还可以主张得到房屋在婚后开始升值的那一部分的一半。
  • 贷款买的房子是否能过户,要分类来看:
    1、如果是二手房,贷款买的房子,已经办理了相应的产权登记手续,那么,再次出售的时候是可以办理相应的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2、如果是按揭中的新房,因为按揭的凭证是房屋买卖合同,尚未办理正式的产权登记,故并不存在房屋产权过户一说,所以,如果想要出售房屋,应当以房屋买卖合同为基础,就是一般所说的,购房合同变更登记,但是需要跟开发商、购房人三方进行协调,可以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
  • 你好,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中,涉及相对应增值部分的分割规定是: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的增值部分,离婚时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也就是说,法院按照具体的情况来确定,建议先协商解决,无法协商可诉讼至法院,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结合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 以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为例,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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