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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同公司没有解除劳动合约,明年到退休年龄了,公司还有义务给续保吗?

劳动纠纷 2019-05-04 10: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三、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
    报告指出,中国目前存在大量低龄退休人员,开发其潜力是今后的主要方向。
    报告认为鉴于我国退休年龄规定始于几十年前,已经显得过低。报告建议按照并轨先行、渐进实施和弹性机制的原则逐步延迟退休年龄。具体来说,首先,实现养老金制度并轨,将退休年龄归为两类: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和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
    其次,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分两步走。
    再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从2033年开始每3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完成。同时在退休年龄改革中引入弹性机制,可考虑以法定退休年龄为基准,规定人们可提前或延迟5年退休,但养老金待遇与退休年龄挂钩。
    报告通过测算表明,延迟退休年龄可有效改善城镇劳动力的供给状况,增加城镇适龄(退休年龄以下)劳动年龄人口,延缓其比重下降趋势。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包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请求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2.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你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你也得提交辞职报告。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领取失业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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