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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试用期过后不给交社保,说合同没提到,我可否起诉他

合同纠纷 2019-05-04 19: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过了调岗降薪,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但是一旦约定了,就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根据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另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你可以对比一下,看自己属于哪种情况,单位给你的试用期是否合理。

      第二,实际上,有些企业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是为了考察劳动者,经考察合格企业才会与之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企业这种做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换句话说,试用期合同在法律上就是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只约定试用期,那么该试用期就是劳动合同的期限,也就意味着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因此,如果你所在单位给你的合同约定了试用期时间,过了试用期你要重新跟单位签定正式的合同,在这段时间内,企业不能以正处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对你进行辞退。

      第三,在试用期内,你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你要注意合同里对你此段时间提供的待遇

    ,不合适的可以拒绝。

      第四,试用期不能单方延长,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能通过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

  • 试用期要缴纳社保,法律规定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要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七十二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
    五险一金:
    1、养老保险:单位:22%、 个人8%
    2、失业保险:单位:2%、 个人1%
    3、生育保险:全由单位负担(
    0.5%)
    4、工伤保险:全由单位负担(
    0.5%)
    5、医疗保险:单位:12%、 个人2%
    6、公积金: 单位:7%、 个人7%
  •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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