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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高速路上被别的车剐蹭,对方逃逸,已经报警处理,交警现在让我们联系私了,我对对方提出的赔偿不满意,而且对方是逃逸,希望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对方却说走强制保险,请问这样我应该怎么处理,是联系交警那边 按交警那边处罚还是?我对对方提出的赔偿不满意,请问这样我应该怎么处理,按交警那边处罚还是?

交通事故 2019-05-04 19: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车辆发生剐蹭时,交通事故一定要保护好现场,然后拨打保险公司和报警电话,不要随意的挪动车辆,等交警看完现场同意挪车的时候再动,现在有很多的人因为事故不严重,听信对方会赔偿的谎言擅自挪动车辆,导致后期理赔出现困难。现在的车子一般都有保险,如果交警已经判断对方负全责,需要赔偿你的损失,那么对方的保修公司一般会在看完现场,然后带事故双方的车辆到指定的的维修地点定损。
  • 我们的机动车都是购买强制保险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保险公司会在强制保险的范围内予以理赔。那我们的强制保险在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赔偿范围有哪些?车辆强制险免赔的情形有哪些?车辆强制性的赔偿范围有哪些:因为车辆保险强制险是国家统一规定的,所以不论是否有责任,都在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之内,但是车辆保险强制险的最高赔偿金额只有
    12.5万元。车辆保险强制险的赔偿范围包括了死亡伤残、医疗费用以及财产损失赔偿三部分;车辆保险强制险的赔付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如下所示:
    一、被保险人有责任时,死亡伤残的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为2000元。
    二、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的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为100元。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对于你的事情,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5、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害,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依据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至于他们所说的,要求按照他们的要求来进行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支持的。
  • 酒驾肇事逃逸,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判处拘役并受行政处罚,赔偿经济损失。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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