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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將车辆停滞右侧 人在车下,被后面上来的翻斗车追尾,撞到车底下,造成腿部上节骨折,翻斗车无证驾驶,车辆无检车,无保险,我所开车辆也是为别人打工 …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个人应有的权利本人將车辆停滞右侧 撞到车底下,翻斗车无证驾驶,车辆无检车,无保险,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个人应有的权利

保险纠纷 2019-05-03 19: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车辆追尾后可以主张的是维修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你可以以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全责车主向您进行赔偿。维修费是您的实际支出、交通费为您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到您车辆修理完毕期间的乘车费用,需要您整理相关票据、误工费为您处理本次交通事故花费的时间成本,需要您的单位为您出具月工资证明,超过个税起征点的需要提供纳税证明。
  • 具体由交警划分责任。
      
    1、如是你追别人的尾,即便没有把保险过户,也可以由你得保险公司来赔偿,2000以内,因为这事用交强险来赔的,交强险没过户也能赔,只不过要麻烦点,商业是赔不到了,因为必须过户,还有即便赔了钱也只能到原车主的账上,双方可以协商。
      
    2、如果事故认定追尾车辆全责的话,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3、一般是追尾者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被追尾者只有一个交强险的无责赔尝。这无责的赔偿是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代赔。座位险只是赔车辆座位上的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 被追尾方无证驾驶,追尾方和无证驾驶的责任要怎么划分?
    无证驾驶方负事故次要责任,追尾方负主要责任。无证驾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称《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据此,认为第二十二条只是规定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不予赔偿以及对抢救费垫付后可以追偿,并未规定对受害人的其他损失不予赔偿。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强制保险条例》未免责的部分,应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不能根据《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条文推理得出保险公司免责的结论。关于保险条款中对其他损失不予赔偿的约定,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通过约定免除法定赔偿义务,应属对受害人无约束力的格式条款。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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