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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孩子打架有两个已满十六周岁,对方构成两个轻微伤,公安局又定了寻衅滋事罪,这两个未满十八周岁孩子构成判刑吗?几个孩子打架有两个已满十六周岁,公安局又定了寻衅滋事罪,这两个未满十八周岁孩子构成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19-05-03 12: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般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罚。
  •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的,为管制刑;适用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为拘役刑。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未成年人犯罪,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会判很重的。
  • 未成年未满16岁犯寻衅滋事不追究刑事责任。由监护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轻微伤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一般为: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标准分别根据下列法律规定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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