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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走读生,但学校仍然要求我支付住宿费

损害赔偿 2024-07-26 05: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的学校住宿费属于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但是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学校在收取住宿费时是如何约定的?建议补充相关详细信息
  • 你好,可以与学校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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