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子女改姓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根据《户口登记条例》,未满18周岁需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申请,满18周岁则由本人申请。若父母擅自改姓引起纠纷,应恢复原姓氏。
**分析说明**:
非婚生子女作为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非婚生子女改姓需遵循法定程序。未满18周岁的,需由本人或其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满18周岁的,则由本人申请。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也规定了改姓的特殊情况,但应确保不违背公序良俗。
**提醒**:
若父母擅自更改非婚生子女的姓氏,并因此产生纠纷,可能涉及法律诉讼。此时,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