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2018年四月8号上的班,公司说是给客户办信用卡的,然后六月12号就被重庆公安抓起来了,然后六月15号被取保候审出来了,就拿了2200的工资,请问现在案子移交到法院了,我会判刑吗,我本人有糖尿病,一直打着胰岛素咨询一下我2018年四月8号上的班,然后六月15号被取保候审出来了,请问现在案子移交到法院了,我本人有糖尿病

刑事辩护 2019-05-05 07: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如果没有上班就不能发工资,这是正常的。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 派出所不应将案件移交刑警队。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故事伤害致人轻伤及以下的伤害案件由派出所管辖。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四条轻伤以下的伤害案件由公安派出所管辖。
      第五条重伤及因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